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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守规矩的悲哀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招生骗子杨清彦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许多群众指出,杨清彦的欺骗伎俩并不高明,他之所以能得逞,也是一些家长法制和诚信意识缺失的悲哀。

现年51岁的杨清彦原是一名退休干部,大专文化。因做生意缺少资金,他便产生了以招生为名诈骗钱财的念头。法院经审理查明,2006年11月12日,杨听说学生家长赵某的孩子想上军校,便伙同他人约赵某在郑州市二七区大学路某酒店见面。见面中,杨清彦称自己是河南省高招办的“刘主任”,手里有大学指标,只要赵某不怕出高价,就能保证让其孩子上洛阳某军校。赵某信以为真,便于11月24日将13万元现金交给了杨清彦的同伙。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来,类似的案子并不鲜见。以本报刊登过的报道为例:

2004年5月前后,北京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物业管理人员张辉,吹嘘自己和北京教育考试指导中心的领导很熟,能让不够分数线的人上大学。他定出了上首都师范大学或北京联合大学5万元至6万元、上北京理工大学7万元至8万元的标准。短短两个月,他先后骗取48人的“入学费”419万余元。

2006年,吉林省龙凤阳光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孙靖国、张泽柱、刘焕杰、刘春岩等人,谎称该公司能通过在教育部、吉林省招生办的熟人,以点招、扩招等方式,将高考低分或认为录取学校不理想的学生办入北京、大连、长春等地的高校。学校不同,缴纳的费用不等,并承诺缴费时签订协议,办不成全额退款。很快就有长春、辽源、农安、松原、德惠等地的学生家长403人被骗,涉案金额达3500余万元。

事实上,每年高考招生期间,各级教育部门都会提醒考生家长谨防招生诈骗。就在杨彦清实施诈骗行为前的2006年6月27日,教育部还向全国考生进行了郑重提醒。


招生骗子年年抓,教育部门年年提醒,可就是有一些考生家长对此充耳不闻,年复一年上当受骗。

在某省招生办工作的王先生告诉记者:“每到高招季节,便有一些考生家长找上门来,打听有没有什么‘路子’,其中有些人的孩子成绩并不是太差,有的已经进了二本线,但家长生怕孩子进不了大学,还是想走‘偏门’。”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的高晓晖法官指出,每年都有很多人上“高招骗子”的当,仔细分析起来原因很复杂。除了警惕性低、防骗经验不足、家长望子成龙心切等原因外,不能说与考生和家长的不良心态无关。

“投机取巧、试图通过不正常途径牟取不当利益,是许多受骗考生和家长的共同特点,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种心态。”高晓晖说,“因此,尽管许多骗子的手段并不高明,仍有一些人屡屡上当,而且往往‘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就是因为自己心不正、理不直、气不壮。这方面的教训发人深省。”

中国人民大学一位姓马的老师说:“招生骗子当然可恨,他们骗了考生家长;而那些被招生骗子骗去钱财的家长虽然可怜,但是,可怜之人,有时也有可恨之处。考生家长的问题在于法制意识和诚信意识的缺失。他们不尊重高考选拔的权威性,明知道自己的孩子成绩不行,还想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让自己家的孩子分享宝贵的高等教育资源——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对整个社会的不诚信,也是一种对社会公平的破坏。”(信息来源:中青网)


趋利是人类的本能,但是试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或者某种捷径获取的必将付出一定的代价。对于文中的“诈骗者”和家长的行为及结果,大家是不是应该反思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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